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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某有限公司因项目损失,向已离职的前项目经理索赔高达278,250元的经济损失。某公司声称,前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因团队奖金分配不均,导致团队成员消极怠工,引发客户不满并最终辞退两名项目人员,造成了项目结算损失。前项目经理对此坚决否认,并委托北京光业律师事务所代理此劳动争议仲裁案。
仲裁结果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经过充分举证和激烈辩论,仲裁庭最终完全采纳了本所李亚楠律师的代理意见,于近日作出裁决:驳回某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 我方委托人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制胜关键
本案的焦点在于某公司主张的巨额损失是否应由前项目经理个人承担。仲裁庭明确指出:
举证责任在公司:某公司对其提出的索赔主张负有完全的举证责任。
核心证据缺失:公司提供的所谓证据(如微信记录、服务合同、结算截图)未能证明两点核心事实。
奖金分配问题:证据丝毫未涉及我方委托人前项目经理存在奖金分配不当的行为。
因果关系断裂:证据完全无法证明客户裁减项目人员与我方委托人前项目经理的工作行为之间存在任何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
索赔无据:在缺乏有效证据链支撑其核心主张的情况下,某公司要求前项目经理赔偿经济损失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律师观点
本案清晰体现了劳动法领域“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企业将经营风险或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转嫁给员工个人,必须有充分确凿的证据支持其因果关系和员工过错。北京光业律师事务所凭借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深刻理解和精准把握,有效驳斥了用人单位的无端指控,成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其承受不白之冤和巨额经济负担。
北京光业律师事务所结语
专业铸就信赖,光业守护权益。 北京光业律师事务所专注解决各类劳动争议,为您的职场权益保驾护航!如遇到相关问题,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电话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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